灵石县富盛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异地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灵石县富盛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石县段纯镇段纯村东南200m处,工业场地占地面积11900m2。灵石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以灵经字【2014】23号文对该项目予以立项。
2、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储煤场产生的煤尘、原煤筛分破碎产生的煤尘、原煤皮带输运过程产生的煤尘、锅炉烟气等。
(2)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洗煤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跳汰机、脱水筛、压滤机、风机、泵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4)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3、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在厂界处建设挡风抑尘网并设洒水喷淋设施;尾煤储存采用半封闭式堆棚;对破碎筛分过程采用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对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走廊,转载点设喷水装置;锅炉设脱硫除尘器。
(2)废水:煤泥水采用“浓缩+压滤”工艺处理,实现一级闭路循环,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煤场抑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软水制备及锅炉排污水用于煤场抑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4) 固体废物:本项目洗选矸石外售用于发电,销售不畅时通过汽车运至段纯镇矸石集中处置堆放场进行处置;锅炉炉渣用于铺路和建筑材料,无法综合利用的情况下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年入洗原煤120万吨,入选灵石当地原煤,原煤入选保证率>7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利用废弃的工厂场地进行技改建设,不占用耕地和林地,建设地点位于段纯村,不在灵石县城镇规划范围内。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功能划分、环境现状等方面分析,认为本项目工业场地选择合理可行。
(3)本项目采用跳汰+浮选工艺,工艺技术较先进、成熟,经济效益显著,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
(4)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本项目投产运营后,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5)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在设计、施工、运营各期得到落实。这些措施落实后,可以消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环境体系可以承受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为洗煤厂周围区域的居民和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等,重点关注洗煤厂附近村庄的居民。
本次信息公示是为了让公众知道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评价单位的有关信息,同时让可能受到该项目建设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针从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方面考虑,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本项目建设的利弊做出判断,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6、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我们将认真处理您的意见或建议。如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或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石县富盛煤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成经理 18634879214
环评单位:太原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吕工 150351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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