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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时报1月10日报道 灵石县地处晋中南端,地下煤炭蕴藏面积占县域总面积的71.3%;工业经济占全县经济比重的80%以上。
长期的资源依赖性发展造成了地面塌陷、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灵石县委、县政府逐渐认识到,灵石之长在于煤,灵石之短在于绿,发展之基在于林。
近年来,灵石借助林改的推动,成功走出了一条由从生态失衡到生态平衡、从煤炭富县到生态兴县、从单一绿化到综合治理、从粗放经营到精品实施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8年,灵石被确定为全省林改试点县。能否搞好这场改革,对于灵石谋变至关重要。
截至目前,全县全面完成了77.87万亩集体林地的主体改革任务,外业勘界率100%,确权率90%。
林改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各村村情、林情不同,灵石改革一村一策,全县85%以上的集体林地被均分到户。造林大户的合法权益同样得到维护,既尊重历史又统筹兼顾。
县林改领导组抽调专人负责收集和认定全县林改前造林大户及农户的原始证件,累计收集原始证件5321份,受理林权争议145起,涉及面积4.03万亩,调处率达91.54%。林业部门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林地治理效果较好且程序合法的,坚决予以维护;治理未全面达标的,未完成治理的部分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治理无效或承包合同显失公平的,全部收回重新分配。
■反哺,修复生态和谐
灵石是典型的资源县,煤炭企业既是资源开采的受益者,又是生态破坏的主要责任者。据统计,全县80%以上的集体林地靠近煤矿,这部分林地也被列入此次改革范围。由于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低,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理,必须用优惠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调动社会反哺林业。
财政补偿:灵石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地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保护管理办法》,把48.14万亩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并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提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初步确定为每年每亩补助10元,县财政每年投入补偿资金481万元,涉及农户户均受益124元。
社会补偿:县政府制定了厂矿绿化三年总体规划,每吨煤提取生态补偿资金10元用于生态建设,造林10万亩。为了解决企业造林用地问题,出台了《灵石县关于加快民营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灵石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办法》。
从2009年开始,灵石县政府根据煤碳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给企业下达绿化任务,两年共下达造林任务6.48万亩。
■效益,兴林富民双赢
林改推动了灵石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全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方位、多主体的造林绿化投入格局逐步拓展。
近3年,县财政累计投入4.5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亿元,完成造林32万亩、通道绿化210公里、村庄绿化128个。全县林木绿化率由2006年的37.6%提升到53.41%,灵石连续3年荣获“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
县委、县政府把核桃经济林建设作为兴农富民的战略工程,对新栽核桃的农户每亩补贴180元,管护每亩补助43元。截至2009年底,县财政3年投资1715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000万元,使全县核桃经济林面积发展到17.41万亩。2009年,全县核桃产量350万公斤,产值7000余万元,农民人均增收437.5元。2010年,灵石启动了30万亩核桃经济林的总体规划,计划连片栽植20万亩-22万亩,同时结合林改在边角地带、荒山荒沟发展散生核桃林。
雷家庄村赵春娥家栽植了20多亩核桃林,每年的核桃收入有2万多元。农民张保计2002年承包林地730亩,发展侧柏、刺槐、红枣、核桃。林改后,他投资100余万元发展林下养殖种植,2009年纯收入超过50万元。
长期的资源依赖性发展造成了地面塌陷、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灵石县委、县政府逐渐认识到,灵石之长在于煤,灵石之短在于绿,发展之基在于林。
近年来,灵石借助林改的推动,成功走出了一条由从生态失衡到生态平衡、从煤炭富县到生态兴县、从单一绿化到综合治理、从粗放经营到精品实施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8年,灵石被确定为全省林改试点县。能否搞好这场改革,对于灵石谋变至关重要。
截至目前,全县全面完成了77.87万亩集体林地的主体改革任务,外业勘界率100%,确权率90%。
林改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各村村情、林情不同,灵石改革一村一策,全县85%以上的集体林地被均分到户。造林大户的合法权益同样得到维护,既尊重历史又统筹兼顾。
县林改领导组抽调专人负责收集和认定全县林改前造林大户及农户的原始证件,累计收集原始证件5321份,受理林权争议145起,涉及面积4.03万亩,调处率达91.54%。林业部门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林地治理效果较好且程序合法的,坚决予以维护;治理未全面达标的,未完成治理的部分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治理无效或承包合同显失公平的,全部收回重新分配。
■反哺,修复生态和谐
灵石是典型的资源县,煤炭企业既是资源开采的受益者,又是生态破坏的主要责任者。据统计,全县80%以上的集体林地靠近煤矿,这部分林地也被列入此次改革范围。由于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低,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理,必须用优惠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调动社会反哺林业。
财政补偿:灵石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地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保护管理办法》,把48.14万亩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并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提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初步确定为每年每亩补助10元,县财政每年投入补偿资金481万元,涉及农户户均受益124元。
社会补偿:县政府制定了厂矿绿化三年总体规划,每吨煤提取生态补偿资金10元用于生态建设,造林10万亩。为了解决企业造林用地问题,出台了《灵石县关于加快民营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灵石县林地、林木流转实施办法》。
从2009年开始,灵石县政府根据煤碳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给企业下达绿化任务,两年共下达造林任务6.48万亩。
■效益,兴林富民双赢
林改推动了灵石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全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方位、多主体的造林绿化投入格局逐步拓展。
近3年,县财政累计投入4.5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亿元,完成造林32万亩、通道绿化210公里、村庄绿化128个。全县林木绿化率由2006年的37.6%提升到53.41%,灵石连续3年荣获“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
县委、县政府把核桃经济林建设作为兴农富民的战略工程,对新栽核桃的农户每亩补贴180元,管护每亩补助43元。截至2009年底,县财政3年投资1715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000万元,使全县核桃经济林面积发展到17.41万亩。2009年,全县核桃产量350万公斤,产值7000余万元,农民人均增收437.5元。2010年,灵石启动了30万亩核桃经济林的总体规划,计划连片栽植20万亩-22万亩,同时结合林改在边角地带、荒山荒沟发展散生核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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