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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提高煤矿井下职工工资待遇,山西省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山西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提高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
《通知》规定,调整后的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为,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由20元/工,调整为30―50元/工;井下辅助工由15元/工,调整为20―35元/工,跟班的安检人员的井下津贴按井下采掘工标准执行,其他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夜班津贴:前夜班津贴由8元/工,调整为10―15元/工;后夜班津贴由10元/工,调整为12―17元/工。班中餐补贴由8元/工,调整为15―20元/工。
《通知》规定,调整后的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为,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由20元/工,调整为30―50元/工;井下辅助工由15元/工,调整为20―35元/工,跟班的安检人员的井下津贴按井下采掘工标准执行,其他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夜班津贴:前夜班津贴由8元/工,调整为10―15元/工;后夜班津贴由10元/工,调整为12―17元/工。班中餐补贴由8元/工,调整为15―20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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